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第4号公告已对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》、《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》进行了更新。其中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》中的菌种一般可用于除婴幼儿食品以外的普通食品,原公告中规定使用范围的,按照公告执行,且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使用范围;《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》中的菌种,除另有注释外,可用于婴幼儿食品。
(来源: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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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第4号公告已对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》、《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》进行了更新。其中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》中的菌种一般可用于除婴幼儿食品以外的普通食品,原公告中规定使用范围的,按照公告执行,且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使用范围;《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》中的菌种,除另有注释外,可用于婴幼儿食品。
(来源: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