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的食药物质目录,包括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》(卫法监发〔2002〕51号)中的附件1、《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》(2019年第8号)和《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》(2023年第9号)。
新增:《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》(2024年第4号)
(来源: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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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法规 |
现行的食药物质目录,包括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》(卫法监发〔2002〕51号)中的附件1、《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》(2019年第8号)和《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》(2023年第9号)。
新增:《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》(2024年第4号)
(来源: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)